土地使用年限指的是国家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卖给开发商的使用年限,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年限按照规定
住宅使用年限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可自动续期。
土地使用年限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中的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